索引号 | 11610424305359858H/2016-00651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号 | 发布机构 | 乾县 | |
公开日期 | 2016-06-16 | 有效性 | |
主题词 |
一、单位职责:
1、承担县人代会会议、常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的筹备和会务等有关工作;负责对常委会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以及主任会议交办事项的查办、督办工作。
2、负责对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贯彻有关法律、法规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对各项专题工作报告进行调研视察,并向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作出报告。
3、根据常委会和主任会议要求,对“一府两院”向常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所作的工作报告或专题汇报,事先进行视察调查,提出初审报告。
4、负责县人大代表和我县的省、市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组织和指导代表开展活动,为代表履行职务提供服务。
5、整理交办县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督促“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认真办理,并及时收集代表对答复意见的反映。受理接待人大代表和群众来信来访以及领导同志批办的信访。
6、负责办理“一府两院”提请常委会审议的人事任免的有关事项,承担常委会对所任命干部开展述职评议的具体工作。承担县人大换届选举的具体工作,指导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二、基本情况
单位人员情况:实有人数70人;其中在职38人,退休32人。
三、单位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我单位收入586.91万元,为全额拨款收入;支出586.9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1.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47.2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7.9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是按照县财政工资标准,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的退休费,降温取暖费,遗属生活补助等。商品和服务支出根据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任务需要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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