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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县民政局2016年度决算公开

时间: 2017-11-28 16:28:37
来源: 乾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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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10424305359858H/2017-00662 主题分类 其他
文号 发布机构 乾县
公开日期 2017-11-28 有效性
主题词


一、民政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乾县民政局,是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负责全县的救灾救济,城乡低保,城乡医疗救助,城乡临时救助,五保户及孤儿的供养,优待抚恤,社团、民非登记管理,军转安置,基层政权,福利彩票的发行与管理,流浪乞讨救助等工作,属行政机构。

2、机构情况。

我局内设办公室、财务股、救灾股、优抚股、军休安置股、基层政权股、社团民非股、社会救济股、老龄办公室、社会福利股10个股室。下属单位有乾县婚姻登记处,乾县救助管理站,乾县火葬场,乾县中心敬老院。

3、人员情况。

我局人员编制80人,在职干部94人(包含借调3人,临时人员4人),离休干部 2人,退休干部24人,遗属 17 人。共有领导干部10人,局长1名,党组书记1名,副局长2名,老龄办主任1名,纪检书记1名,双拥办副主任1名,党组成员2名,副院长1名。局长张录寿主持全局行政事务工作,主管办公室、财务股、临时救助工作。党组书记、副局长李社军主持全局党务工作,主管城乡低保、城乡医疗救助、五保供养、基层政权及社区建设、区划地名及社团管理,联系老龄办工作。副局长杨建团主管救济救灾、募捐,分管救助管理站、殡葬管理所工作。副局长王雄伟主管优待抚恤、安置、涉军稳定工作,分管社会福利、双拥办、婚姻登记处工作。老龄办主任赵党罗:主管老龄办全面工作,分管城乡敬老院建设管理、南院综合管理工作。纪检组长薛宁主管纪检监察工作,分管计划生育、精神文明建设、信访工作,协助李社军同志分管农村低保工作。党组成员王建辉主管县中心敬老院全面工作。双拥办副主任王建安主管双拥办、社会福利工作。党组成员尹波主管婚姻登记处日常工作。副院长王宗科分管县中心敬老院后勤工作。

二、本年主要事业成效。

(一)社会救助

1、城市低保。我局对城市低保工作实行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及时审核做出调整,贫困者及时纳入,情况好转者立即退出,截至16年底,我县共有城市低保对象957户2301人,本年累计发放城市低保金982. 8万元。

2、农村低保。截至16年底,我县共有农村低保对象7943户19622人,累计发放农村低保金5405.5万元。

3、五保供养。截至16年底,我县现有农村五保户633户650人,今年累计发放五保供养金294.1万元。

4、孤儿生活补助。截至16年底,我县现有孤儿65户72人,今年累计发放孤儿生活补助费69.5万元。

5、城乡医疗救助。为了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看病难的问题,共为2907名城乡低保、五保对象、困难群众发放城乡医疗救助金 688.6万元。

6、城乡临时救助。截至16年底,我县对全县发生火灾、溺水、事故等临时性灾难,致使部分家庭陷入困境的,给予一次性临时救助,共救助680户,发放临时救助金 270.5万元。

7、流浪乞讨救助。2016年上级下达我县流浪乞讨救助资金45万元,我县共为名流浪乞讨人员发放救助金及医疗费52.3万元。

(二)救灾

根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和《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以及《陕西省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省市文件要求,依照“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灾民自救”的救灾工作方针,截至目前,我县共为灾困群众发放救灾资金 698.2万元。

(三)社会福利

1、高龄老人补贴资金。2016年,我县严格按照省市规定的高龄老人生活保健金发放标准(70-79周岁标准:50元/人每月;80-89周岁标准:50元/人每月;90-99周岁标准:100元/人每月;100岁以上标准:200元/人每月),共为40264名高龄老人发放生活保健金2770万元,其中上级补助资金1087.1万元,县级配套2054.1万元。

2、殡葬救助。截至11月底,我县共为 82名困难群众发放殡葬救助金9.7万元。

(四)优待抚恤

1、重点优抚对象生活补助费。2016年,我县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重点优抚对象生活补助发放标准,共为4987名优抚对象发放生活补助费2818.1万元。

2、现役军人家属优待。2016年我县共有现役军人561人,全年共发放现役军人家属优待金1887.1万元,其中县级配套434万元。

(五)军休安置

2016年我县共为227名退役士兵发放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719万元。

(六)民政项目

1、救灾物资储备库项目。该项目建筑面积798平方米,为两层框架结构,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省级补助100万元,县级自筹100万元,已拨付施工单位工程进度款102.9万元。目前该项目已全面竣工。

2、乾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项目。该项目位于乾县阳洪镇高庄村乾县福利中心院内。项目总占地353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391.16平方米,规划建设综合楼1栋,设计床位100张。项目建设期12个月,开工年份2016年,建成年份2017年。项目前期工作已经全面完成。

3、农村社区建设项目。2016年上级下达我县5个农村社区建设项目资金76万元,设备器材购置费10.8万元,截止年底,5个农村社区中心已全部建成,并已通过检查验收,76万元建设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设备器材正在采购中。

4、殡仪馆设施设备购置项目。上级下达我县殡仪馆火化炉2个、殡仪车1辆、冷藏柜5个、骨灰安放架500门、火化炉除尘设备采购项目资金180万元,现正殡仪车辆已采购到位,其他设施设备正在政府采购中。

三、2016年度财政决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6年我局年初预算各项收入共计17930.9万元,其中人员工资及日常经费  353.9万元,占总收入的 2%;民政专项资金收入共计17577万元,占总收入的98 %。各项支出共计17849万元,其中人员工资及日常经费支出2,88.3万元,占总支出的1.6% ;各类民政专项资金支出17560.7万元,占总支出的 98.4 %。专项资金结余1079.7万元。2016年无调整情况。

四、“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1、公务接待费 0.65 万元(预计接待15批次48人次)。

2、我局今年行政经费支出严格按照遵守党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坚决杜绝铺张浪费,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今年无一人公费出国,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顺利完成下降5%的目标任务。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我县行政单位已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故年底银行存款无余额。

附件:陕西省咸阳市乾县民政局(汇总).xls
陕西省咸阳市乾县民政局(本级).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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