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424305359858H/2017-00577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号 | 发布机构 | 乾县 | |
公开日期 | 2017-02-23 | 有效性 | |
主题词 |
乾县文明办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方针、政策,参与制定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总体规划、指导性意见和阶段性实施方案。
2、指导协调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组织实施对全县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指导培训、监督管理,负责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评选和管理、检查评比、命名表彰工作。
3、负责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组织全县广泛开展市民文明素质教育、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实践活动及学雷锋、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协调指导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4、指导协调县志愿者联合会及其分会深入开展社会志愿服务活动。
5、指导检查考核各部门各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6、加强调查研究,培养、发掘、树立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经验。
7、承办县文明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指导协调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及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组织实施对全县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指导培训、监督管理,负责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评选和管理、检查评比、命名表彰工作。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本单位由县本级组成,财务独立核算,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人员经费是按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核定。
四、单位人员、资产情况说明
本单位为县委宣传部内设机构,实有在职人数为5人;资产情况如下:其他办公设备较2016年度无变化。
五、2017年预算收支说明
(一) 2017年部门收入预算97.36万元,均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二)2017年全年支出预算97.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96万元,项目支出69.40万元。
1、2017年部门基本支出共计27.9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6.36 万元;商品和服务0.75支出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85万元。
2、2017年安排项目支出 69.40万元,与上年持平。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