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424305359858H/2017-00324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号 | 发布机构 | 乾县 | |
公开日期 | 2017-06-06 | 有效性 | |
主题词 |
一、决策草案
二、提供意见的渠道
2017年6月5日前,填写意见反馈表.doc,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
联 系 人:张 谦 联系电话:029-35521760
三、意见的汇总
收到水质管理应在专业机构检测后,向当地农民公布检测结果;水费收取应充分考虑到农民饲养家畜情况,应按常住人口收取水费;等方面的意见5条。收到错别字、措辞不严密等方面建议14条。
四、是否采纳和理由
采纳公布水质检测结果意见,修改完善水费收取意见,修改完善错别字、措辞不严密等方面意见。不采纳按常住人口收取水费意见,采用更公平的计量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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