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424305359858H/2021-00754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号 | 发布机构 | 乾县 | |
公开日期 | 2021-10-15 | 有效性 | |
主题词 |
2021年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社会化服务项目公示
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中央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咸农计财[2021]12号)文件,下达我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200万元。各镇(办)根据以下申报标准,结合各自实际,进行申报。
一、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
(一)目标任务
全县计划完成以农业生产托管为主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面积不低于2万亩,要抢抓农时,按照“约定由合同、服务有标准、过程有记录、人员有培训、质量有保证、项目有监管”的“六有”:标准承担项目任务。要把整村、整镇、整县集中连片托管作为重要任务,着力探索菜单式、保姆式、保底+分红式等多种服务模式,确保任务指标足额落实。
(二)实施主体
支持区域集中连片。以形成充分竞争、有序发展、择优选择具有一定规模的社会化服务主体。对安装机械作业监测传感器的服务组织优先支持。服务阻止埃应同时具备服务经验达2年以上、拥有与服务内容相匹配的机械设备、服务质量好认可度高、主动纳入中国农服平台名录库管理并自觉接受行业监管等条件。鼓励服务组织跨区域开展服务。跨区域承接项目的服务组织、只有在项目县域内服务面积才能享受项目补助。
(二)补助标准和方式
补贴资金兑付采取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根据服务主体与小农户签订的服务合同履约情况兑现补助资金。补助资金可以补助给服务主体,也可以先补给农户,农户按照服务合同再付费给服务主体,要保证让小农户最终受益。
按照切合实际、方便考核、易于推广的原则,根据不同领域、不同环节、不同对象和市场发育成熟度,确定不同的财政补助标准。财政补助不得超过市场服务价格的30%,单季作物亩均各关键环节补助总量不超过100元;对于农户已广泛接受、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单一服务环节,原则上逐步退出财政补助范围。安排为小农户托管服务的补助资金或面积占比应高于80%。对接受服务的单个规模经营户,每年享受补助的资金总量不超过10万元,坚决防止政策垒大户。鼓励各地积极探索“3+X”特色产业、发展区域特色果蔬茶菌药等农林产品社会化服务的财政支持方式。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服务主体购置服务机械、仓储设备等,提升服务能力,扩大服务覆盖面。
(三)资金补助方向
重点围绕小麦宽幅条播、条锈病等病虫害统防统治、秸秆综合利用、粮食烘干仓储等环节开展服务。
二、规范资金使用
严格按照省财政厅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要求,加强资金管理,规范资金使用方向。严禁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直接发给农民个人。严格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建立监管机制,加强资金使用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公示时间
2021年 10月15日—21日
报名时间:10月15日至22日
报名地点:乾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
联系电话:3552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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