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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政办发〔2020〕12号关于印发《乾县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时间: 2020-04-22 15:48:22
来源: 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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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10424305359858H/2020-00478 主题分类 其他
文号 乾政办发〔2020〕12号 发布机构 乾县
公开日期 2020-04-22 有效性
主题词

乾政办发〔2020〕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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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乾县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  知

城关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机构:

《乾县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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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15日

乾县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0年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陕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乾县地质灾害防治“十三五”规划》以及中省市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地质灾害现状和2020年汛期气候预测,制定本方案。

一、全县地质灾害现状及2019年地质灾害概况

乾县地质环境条件复杂多变,地质环境脆弱。北部乡镇黄土高原沟壑丘陵区,沟壑纵横,地形破碎,水土流失极为严重,黄土残塬边坡高陡,稳定性差,易发生黄土滑坡黄土崩塌及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中南部地形多为平坦或较平坦的塬面黄土台塬,但存在老窨子影响,易发生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中南部平原地处关中断陷盆地,黄土台塬与漠谷、甘河河谷阶地间高差较大,易发生土质滑坡、土质崩塌及地裂缝等地质灾害;此外,强降雨、冻融作用以及不合理人为工程活动是引发地质灾害的主要因素。

2019年我县共计完成避险搬迁7处12户,给有责任主体的单位移交6处地质灾害隐患点,以上13处隐患点已在省地质灾害数据库上报核销。目前,我县共有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2处,威胁2户,11人,4孔窑洞,耕地10亩,威胁财产合计22万元。按地质灾害类型划分:崩塌2处;按隐患点规模划分:小型2处;2019年,全县共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6场次,参加演练358人;宣传培训19场,受训人员22898人,发放宣传资料2.6万份;开展巡排查63次;核销隐患点7处,移交有责任主体单位负责的隐患点6处;发布预警预报信息20余条,发送手机短信6200余条,为监测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15份,全年无一起地质灾害伤亡事件发生。

二、2020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预计2020年主汛期(6-9月)我县降水量为300-380㎜多(历年均值为338.6㎜)。较常年略偏多。汛期期间,平均气温较常年偏高。初夏汛雨约在6月下旬-7月上旬出现;8月上旬-中旬,有5天左右的伏旱;秋季有秋霖天气,约在9月中下旬出现。

初夏汛雨约在6月下旬出现,出现时间接近常年;7月下旬-8月上句,中南部地区有15天左右的伏旱;7月上中旬和8月中下旬局部冰雹、暴雨频繁,灾情发生可能性较大;9月中下旬出现秋淋天气。汛期阶段性、局地性气象灾害突出,冰雹、雷电等强对流天气多发。重点关注北部山区因短时强对流强降水诱发易形成灾害,需高度提防。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形势依然严峻。结合全县地质灾害分布规律和降水趋势,预测2020年北部乡镇发生滑坡、崩塌等灾害可能性较大,应作为重点防范区域;地质灾害易发镇(办)、矿区、路段及农村削坡建房地段要特别加强防范。

三、重点防范区段和防范期

(一)重点防范区域。全县地质灾害多发区、危险区大致可划分为2个大区、3个地质灾害多发带和1个矿区地质灾害多发地段。

2个大区分别是:北部黄土高原沟壑区滑坡、崩塌、地裂缝、地面塌陷多发区和南部冲积平原、黄土台塬地面塌地裂缝多发区。

3个地质灾害多发带分别是:漆水河高陡边坡崩塌滑坡多发带;莫谷河流域崩塌滑坡多发带;泔河流域崩塌滑坡多发带。

1个矿区地质灾害多发地段是:峰阳五峰山石灰岩矿区崩塌、滑坡多发带。

(二)重点防范的城镇。城关街道办、阳峪镇、梁山镇、峰阳镇、阳洪镇、临平镇、梁村镇、灵源镇及相关乡镇。以上城镇、街道办事处地质环境条件复杂,人口集中,在降水、人类工程活动等因素影响下,发生滑坡、崩塌等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

(三)重点防范的交通干线。乾县一峰阳公路杨家河段,乾县一注泔公路陆陌沟段属高陡斜坡地段。防范类型主要为滑坡、崩塌。

(四)地质灾害发生的时段预测。地质灾害的发生与降水密切相关,2020年预计地质灾害相对集中发生的时间段为5至9月份,在降水作用下极易引发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灾害。各镇(办)及有关部门要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制定年度防治方案,及时进入重点防范工作状态,认真落实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制度,确保安全度汛,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四、责任主体单位注意事项

(1)关头桥北村滑坡隐患点(梁山镇政府)。

(2)杨家河水库公路崩塌隐患点(交通局)。

(3)老鸦咀水库崩塌隐患点(羊毛湾管理中心)。

(4)方兴纺织厂崩塌隐患点(方兴纺织厂)。

(5)阳洪杨庄村窑院组崩塌隐患点(陕西交通建设集体公司西长分公司乾县服务区)。

(6)泔惠渠崩塌隐患点(水利局)。

以上责任主体单位要认真做好汛期巡查、监测、预警工作,对受威胁群众开展培训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群众应急避险自救能力。

五、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主要目标任务

(一)落实地质灾害防灾责任

健全群测群防体系。各镇(办)要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层层签订地质灾害防灾工作目标责任书,汛前将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抢、撤预案”制定完成,建立一点一档,严格落实“两卡一预案”(防灾、避险明白卡以及“防、抢、撤”预案)制度,确保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防灾避险明白卡发放到户,要在滑坡、崩塌、泥石流等易发区段设立警示标志,禁止受威胁对象进入,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对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确定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并落实监测人员补助经费。县自然资源局和县气象局要在汛期继续联合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及时提供有效的预报预警信息。

(二)加强地质灾害动态管理

1.落实地质灾害“三查”制度。汛前,各镇(办)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本行政区域隐患点、危险区域的排查、巡查,夯实防治责任,加强监测预警、完善更新群测群防信息;汛中,实地查看隐患点变化情况、警示牌设置情况、检查群测群防责任落实情况、宣传培训到位情况、防灾措施部署情况、避险演练、监测人员费用、“两卡”发放、监测人员监测记录及到岗等情况;汛后,实施核查,掌握地质灾害隐患点动态,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做好动态更新和销号工作,了解和掌握地质灾害隐患点变化情况,及时调整防治工作重点,总结工作经验,提高防灾工作水平。

2.严格执行评估制度。落实陕西省自然资源厅(2016)37号文件要求,在各类建设用地项目预审、报批阶段,严格要求项目单位及时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没有评估的建设项目停止办理其他相关报批手续;同时加强对各类在建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对未落实评估报告中的各项防范措施,及时下发整改通知。

(三)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能力

加大地质灾害避险演练和宣传培训力度。各镇(办)相关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和避险演练工作,利用4.22世界地环日、5.12防灾减灾日、6.25全国土地日等时机,在全县广泛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活动,向群众普及防灾减灾知识,进一步增强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识灾避险自救能力。

(四)强化地质灾害监测预警

1.加强预警预报发布。县自然资源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与气象部门合作,特别是汛期和强降雨期间,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信息。

2.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各镇(办)及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防治24小时值班值守和速报制度。

3.做好汛期地质灾害值班与信息报送工作。汛期,各镇(办)及相关单位要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发生灾情、险情后信息报送及时、传送渠道通畅。

(五)应急处置

灾害发生后应急部门牵头,自然资源、气象、水利、交通、住建、文旅、地震、生态环境等部门要加强协调沟通,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救援的配合工作,共同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地质灾害防治保障措施

(一)明确部门职责,压实地灾防治责任。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394号)及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各镇(办)人民政府: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负总责,在接到险情报告时,当地人民政府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动员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居民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可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县发展和改革局:做好建设工程项目涉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事项实行并联审批,严格审核,监督相关责任单位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县教育局:掌握影响本系统各类教育机构地质灾害隐患情况,做好学校及周边的地质灾害隐患的防治工作;监督相关责任单位落实地质灾害隐患防治措施;对师生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监督本系统相关单位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实地质灾害隐患防治措施

县财政局:负责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建立县级财政年度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协助自然资源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和分配下达市级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工作。会同自然资源部门加强对地质灾害项目专项经费使用的监管。

县自然资源局: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点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地质灾害工程治理等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统一组织、指挥、协调地质灾害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编制、修订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掌握影响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石油管道、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场所等重要基础设施、场所等,监督相关责任单位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督本行业领域建设工程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牵头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削坡建房、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等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掌握本行业引发地质灾害的建筑边坡情况,监督相关责任单位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县交通运输局:监督本行业领域建设工程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掌握本行业领域交通建设工程造成的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建筑边坡,城市遒路、交通场所站等重要基础设施安全及国道、省道两侧周边的地质灾害隐患情况,监督相关责任单位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县水利局:监督本行业领域建设工程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掌握本行业领域水务、水利建设工程造成的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建筑边坡、水库、水利设施及基础设施周边的地质灾害情况,监督相关责任单位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县农业农村局:监督本系统相关单位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点掌握种(养)植(殖)场工人临时居住点的地质灾害情况,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县文化和旅游局:掌握影响本系统各类文化娱乐、广播电视、旅游、体育等场所安全及地质灾害情况,监督相关单位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县气象局:做好气象服务保障,会同县自然资源局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工作。

上述有关有单位要监督本系统相关单位按照“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复查”的要求部署开展地质灾害巡查排查监测工作,并将各项防治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强隐患排查,夯实地灾防治基础。

各镇(办)和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认真部署开展本辖区、本系统内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重点加强学校、医院、居民点、重要工程设施等人员聚集区房屋建设切削点、水利设施、公路、铁路沿线和旅游区(点)以及矿山地质灾害隐患的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工作。汛期前对地质灾害危险区和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全面检查。汛期中开展巡查和突发隐患调查,并根据全县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及时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预警预报工作。汛期后开展复查与总结。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动态管理,通过调查和排查出来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及时纳入陕西省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数据库管理系统。通过避险搬迁、工程治理等防治措施后已经消除威胁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以及经过专家认定可以消除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及时在管理系统中进行核销。

(三)加强监测预警,强化值班值守。

县自然资源部门要联合县气象部门,做好辖区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报预警工作,特别是强降雨过程的地质灾害实时预报,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微信和电子显示屏等各种媒体发布手段,及时将预警信息发送到应急值守人员、防灾责任人、群测群防监测员和受害威胁人员,做到早预警、早准备、早撤离。

各镇(办)及地灾防治成员单位要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值班制度,汛期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持续强降雨、暴雨等极端天气期间,发生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地质灾害或者出现重大以上险情,按有关规定做好灾情险情报告,并及时续报抢险救灾进展和灾情险情变化,保证数据准确、及时,做到不瞒报、不漏报、不错报。

(四)加强工程监管,严防削坡建设诱发地质灾害。

各镇(办)及相关单位要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禁止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开展任何工程建设活动,从源头上严控人为新增地质灾害隐患。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重要工程项目建设规划时,必须认真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并对可能产生的地质灾害实施有效的防治措施。组织各行业主管部门集中力量对辖区内削坡地段重点开展排查,尤其是中小学校、幼儿园、医院、农贸市场、重要工程设施等。对经评估认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建设工程,严格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394号)第二十四条执行。

县自然资源局值班电话:13571064418传真35521030

县应急管理局值班电话:35535753    传真35535753

附件:1.乾县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防治责任一览表.pdf

2.乾县地灾隐患点责任主体单位一览表.pdf

江南国际收益                      2020年4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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