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424305359858H/2022-00207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号 | 发布机构 | 乾县 | |
公开日期 | 2022-02-21 | 有效性 | |
主题词 |
乾县政府采购中心依据采购计划单编号:政采-乾县-2021-00490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乾县灵源镇五星村委会阵地建设及文化广场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承担本项目工程建设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乾县灵源镇五星村委会阵地建设及文化广场建设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QXZC-CS2022B002J
三、采购人名称:乾县灵源镇人民政府
地 址:乾县灵源镇五星村
联系人:何先生
电 话:13669100089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乾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乾县东新街财政局院内
联系人:许先生
电 话:029-35521143
五、 采购内容和需求:土(石)方回填1441.44立方米、混凝土地面952.2平方米、素土回填夯实8.4立方米、实心砖墙1.97立方米、混凝土压顶0.47立方米、成品围栏安装28米、砖地沟16.7米、预制钢筋混凝土盖板34块、混凝土管道铺设19.2米、雨水井1座、机械挖土方958.4立方米、3.7灰土回填夯实383.36立方米、室内外素土回填514.05立方米、砖基础52.99立方米、实心砖55.01立方米等(详见磋商文件)
项目用途:改善村委会办公条件
采购预算:1117719.48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经营范围必须符合本项目要求;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第四季度的缴纳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社保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第四季度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出示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招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7、具有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合格B证,开户行许可证。
8、符合信用中国及《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中信用查询的要求;
9、本项目要求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磋商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22年2月22日 08:30:00至2022年2月28日 18: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乾县东新街财政局院内南一楼
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携带供应商资质要求1-8条复印件加盖公章。
九、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3月11日9:30
2、开标时间:2022年3月11日9:30
3、开标地点:乾县翰丰酒店九楼会议室(县人民医院斜对面东)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根据咸财采购【2021】9号文件精神及规定,为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交易成本,本项目不收取文件工本费及投标保证金。
十一、本项目相关信息均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陕西咸阳乾县政府网”等媒体上发布。
十二、公告期限:本招标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乾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2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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