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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政办发〔2022〕10号关于印发《全县消防安全领域突出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 2022-05-06 08:25:23
来源: 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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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10424305359858H/2022-00036 主题分类 其他
文号 乾政办发〔2022〕10号 发布机构 乾县
公开日期 2022-05-06 有效性
主题词


政策解读:《全县消防安全领域突出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乾政办发〔2022〕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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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县消防安全领域突出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城关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机构:

《全县消防安全领域突出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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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22日

全县消防安全领域突出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力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集中整治消防安全隐患突出问题,全面提升城乡抗御火灾能力,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要求,集中利用6个月时间,聚焦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仓储物流企业、高层建筑、老旧小区以及电动自行车等五大领域消防安全突出风险,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有效减少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重点任务

(一)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

1.突出重点整治范围和内容。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22〕5号)要求,各镇办要将具有生产、经营、租住使用功能之一,且住宿人员达到10人及以上的自建房列为治理重点,重点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搭建临时房屋、居住与生产经营区域防火分隔不符合规定、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安全疏散不符合要求、自建房内违规设置易燃可燃保温材料或液氨制冷剂冷库,以及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自建房内设置居住场所等6类突出问题。

2.组织集中排查和分类闭环整治。各镇办要广泛动员基层网格力量,对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开展全面排查登记,详细掌握各类基础信息,建立工作台账,列出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按照“属地负责、部门联动”模式,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相关部门行业监管责任。要按照“6类重点情形坚决消除、其他风险隐患动态监管”的原则,落实分类整治、闭环管理、逐一核实销案。县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对发现的火灾隐患,用足用好法律手段,依法严格查处。

3.强化技防应用和应急能力提升。各镇办要在村(居)民自建房推广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火灾探测器、自动灭火系统,积极应用“电子巡更”“视频监控”等技术,以科技信息化手段推动火灾防控工作赋能升级。要推动住宿人员30人及以上的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建立微型消防站或志愿消防队,住宿30人以下的明确专门人员,落实培训演练、值班值守、多户联防工作机制,提高初起火灾扑救能力。要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及时研究解决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集中连片地区防火间距、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消防站建设等方面突出问题,努力提升抗御火灾整体能力。

(二)仓储物流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1.开展底数摸排。各镇办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全面分析研判本地区仓储物流企业消防安全风险,摸清详细底数、分布区域、规模大小、储存物品等现状,找准薄弱环节,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厘清行业监管责任,研究采取针对性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2.开展隐患检查。县公安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工业园区办、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和基层网格力量,要针对仓储物流企业开展联合执法,重点纠治消防设施器材损坏,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违规住人、用火、动焊、吸烟,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违规为电动车、作业车辆充电等突出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法建设、非法经营、违规冒险作业等情况,严格依法处理。

3.开展警示教育。县市场监管局、工业园区办、邮政公司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大型仓储物流企业及商贸市场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负责人开展约谈,播放典型火灾案例,强化主体责任,讲清火灾风险,警示法律后果,传授管理方法,督促企业切实履行条块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加强用火用电管理,落实动火审批制度,严格值班值守和巡查检查。

(三)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1.推进安全风险源头管控。各镇办要全面摸底掌握高层建筑现状,建立消防安全隐患台账,逐幢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县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消防救援大队、供电分公司等部门要开展联合检查,集中整治高层建筑外保温材料、安全疏散、管道井防火封堵、电气燃气安全四类突出问题,区分轻重缓急,分类抓好治理。对问题突出的,要纳入消防安全失信行为,实行联合惩戒。

2.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维护。各镇办、各部门要督促管理使用单位全面排查测试高层建筑室内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推动高层住宅建筑增设应急广播,落实消防设施定期检测和维护保养制度,提高物防技防水平。对消防设施缺失损坏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对隐患问题严重的高层建筑,要挂牌督办,确保各类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3.夯实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各镇办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加大高层建筑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县住建局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和火灾隐患整治;县消防救援大队要推动落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承诺制度,建立高层建筑“楼长”制,建强高层建筑微型消防站;县公安局要推动公安派出所依法开展高层住宅建筑消防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督促主体责任落实,严防“带病”运行。

(四)老旧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1.实施“一区一策”治理。各镇办要落实日常消防工作职责,将老旧小区消防安全检查纳入网格化管理事项,开展老旧小区火灾隐患大排查,逐一制定防范措施,落实“一区一策”风险防控。县住建局、公安局、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和供电运营企业要开展联合检查,集中整治一批老旧小区突出风险隐患问题。

2.推进消防设施改造。各镇办要结合“十四五”规划实施、新型城镇化建设等,将消防设施改造升级纳入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同步规划实施,有效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县住建局要将消防设施建设、消防车通道划线、电气线路改造统一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县消防救援大队要及时为消防设施、消防车通道、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等升级改造以及微型消防站建设等提供相应技术标准和工作支持。

3.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各镇办及县住建局、公安局、消防救援大队要督促有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落实主体责任,督促无物业管理的落实自治管理,主动排查消除隐患问题。要制作消防公益广告、安全提示短片和海报,利用老旧小区内部广播、阅报栏等载体密集宣传消防知识,引导住户自觉做到“三清三关”,及时消除身边火灾隐患。

(五)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1.开展属地综合治理。各镇办、各部门要加强对电动车停放和充电设施消防安全管理,督促居(村)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保安员加强对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的管理和巡视检查,及时查处、清除、制止电动自行车入户充电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于违反规定私拉电线(缆)为电动车辆充电等拒不改正的,严格依法依规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

2.强化行业管理责任。县市场监管局要严格电动自行车市场准入监管,动态更新发布产品准入目录,加强对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销售门店、储存仓库、维修经营者及“线上”销售监管力度,实现来源、去向可追溯,严禁不合规蓄电池流入市场二次销售使用。县消防救援大队要严格落实火灾事故“一案双查”制度,既要查电动车火灾事故原因和直接责任,也要查火灾事故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办一起。

3.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县发改局要认真研究解决当前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收费不统一、价格较高问题;县自然资源局要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纳入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指标;县住建局要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纳入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审核验收和老旧小区改造升级建设标准内容。对已投入使用的住宅小区、居民楼院,各镇办要指导居民(村民)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小区管理单位结合实际设置电动车集中停放及充电场所,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

三、工作步骤

从2022年4月初至9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2年4月上旬前)。各镇办、各部门结合实际,召开专题会议,研判本辖区、本行业系统消防安全风险,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具体任务,细化各项措施,全面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安排部署。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2年4月上旬至8月底)。各镇办、各部门分区域、分场所、分领域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明确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和工作责任人,积极发动社会各方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确保各项排查任务精准推进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2年8月底至9月底)。各镇办、各部门要在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立足防范化解突出消防安全风险,因地制宜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本地、本行业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体系机制,不断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四、工作措施

(一)压实各级责任。各镇办、各部门要认清形势、统一思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将五大领域消防安全突出风险专项整治与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统筹部署,明晰任务和责任,分级组织实施。结合专项整治工作,同步推动镇办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村(社区)建立消防工作领导小组、镇办建立消防所,强化消防安全末端管理,形成专项整治工作合力。

(二)统筹指挥调度。各镇办要至少每半年对消防安全形势进行一次专题研判,统筹推进专项整治工作。要在安全生产季度工作会议、月度例会以及消防联席会议上,对专项整治工作常抓常议,及时研判问题,推动任务落实,努力形成政府统一指挥调度、部门整体联动协作的工作机制。

(三)坚持精准施策。各镇办、各部门要结合五大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找准本地、本行业规律性、系统性消防安全风险,精准发力、综合施策。县消防救援大队要定期分析专项整治推进情况,在组织单位自查自改、行业集中排查、消防执法检查的基础上,分类列出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实行销号制和台账式管理,闭环开展工作。

(四)加强综合监管。各镇办要健全完善部门间会商研判、信息共享、联合检查、执法衔接、移交查办等机制,对严重失信、久拖不改的,要列入“黑名单”管理,实施跨行业、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惩戒。消防救援大队要采取专家指导、执法服务等方式,及时帮助解决存在的难点问题和突出隐患。

(五)严格执法检查。各镇办、各部门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用足用好执法手段,特别是县消防救援大队要通过“互联网+监管”模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对发生亡人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要逐起开展延伸调查,查清原因、厘清责任,依法依规推动消防安全工作落实。

(六)加强分类培训。各镇办、各部门要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培训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社区民警、村居委工作人员、物业管理人员、网格员、安保人员、小企业等重点人群。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员工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硬性要求,持续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七)深化重点盯办。各镇办、各部门要跟进重点工作进度,推动任务有效落实,特别是对问题突出、火灾多发地区的属地政府和行业部门,措施不落实、问题突出的部门和企业,以及大型连锁企业、重点单位、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常态化进行约谈提醒,督促整改责任落实。要严格落实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挂牌督办、行业主管部门落实督办责任、消防救援大队提供技术服务的工作机制。

各镇办、各部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请于2022年4月20日前报县消安委办公室(县消防救援大队);此后每月25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9月2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邮箱:2773282807@qq.com   联系电话:029-35533119。

  江南国际收益                      2022年4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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