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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县2021年度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门诊特殊病办理工作公告

时间: 2021-05-14 07:50:10
来源: 医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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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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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10424305359858H/2021-00460 主题分类 其他
文号 发布机构 乾县
公开日期 2021-05-14 有效性
主题词

为减轻患者门诊用药负担,完善我县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门诊特殊病保障机制,现就我县2021年度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门诊特殊病办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办对象:

凡参加我县基本医疗保险,符合27种门诊特殊病病种,需要长期门诊服药治疗的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可申请门诊特殊病办理。

二、申办时间:

2021年 5月14日—2021年5月27日

三、申办病种:

参保人员享受门诊特殊病病种共27种,分别为:高血压、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脑血管病恢复期、慢性肾小球肾炎及肾病综合症、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糖尿病、肝硬化失代偿期、慢性肺源性心脏病、精神疾病、系统性红斑狼疮、帕金森综合症、恶性肿瘤晚期、多耐药肺结核、慢性活动性肝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甲状腺功能亢进、甲状腺功能减退、慢性阻塞性肺病、风湿性心脏瓣膜病(有心衰)、强直性脊柱炎、癫痫、大骨节病(Ⅱ、Ⅲ度患者)、中重度氟骨症、慢性克山病、肝豆状核变性、间质性肺炎、阿尔茨海默病。

四、申办携带资料:

1、社会保障卡或居民健康卡(医保卡)、身份证或户口本;

2、相关病史资料:加盖骑缝公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门诊病历原件。(含相关的化验及辅助检查报告)

五、申办地点:

1、患门诊特殊病的城镇职工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提交病史资料。

2、患门诊特殊病的城乡居民向户口所在地的乡镇卫生院提出申请、提交病史资料。

本次门诊特殊病办理工作,实行“双层审核、鉴后复审”的鉴定模式,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不受理个人申请(依法关闭破产企业身份参保的人员除外)。

乾县医疗保障经办中心

2021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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