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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政办发〔2022〕33号关于印发《乾县进一步激发消费活力促进消费增长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

时间: 2022-11-25 10:20:00
来源: 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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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11610424305359858H/2023-00007 主题分类 其他
文号 乾政办发〔2022〕33号 发布机构 乾县
公开日期 2022-11-16 有效性
主题词 激发消费活力促进消费增长

政策解读:一图速看《乾县进一步激发消费活力促进消费增长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

乾政办发〔2022〕33号

江南国际收益

关于印发《乾县进一步激发消费活力促进消费增长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


城关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机构:

《乾县进一步激发消费活力促进消费增长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江南国际收益

2022年11月16日

乾县进一步激发消费活力促进消费增长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扩大内需战略部署,更好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增加高质量供给,引领创造新消费需求,繁荣城乡消费市场,根据县委、县政府促消费稳增长部署要求,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消费促进工作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通落实“五项要求”“五个扎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顺应居民消费升级趋势,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年度系列促消费活动,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消费促进工作,激发消费活力,提高消费品质,释放消费潜力,切实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更好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二、发展目标

强化消费促进政策引领,进一步扩大商品消费规模,提升服务消费水平,改善消费供给品质,培育消费市场主体,优化消费发展环境,保障消费市场稳定。按照“一年强基础、两年上台阶、三年大提升”的工作目标,至2024年,多层次的消费促进体系日趋完善,优质商品和服务供给水平明显提高,城乡消费市场环境持续改善,消费对全县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显著增强,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全县限额以上企业质量结构进一步优化;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实现纵向进步、横向进位。

三、主要任务

(一)商品消费提档行动

1.激发汽车消费。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支持政策和二手车交易增值税减税措施,出台配套奖补措施。支持消费者购买新车或“以旧换新”,依托国内线上支付平台定期发放汽车消费券。支持家电龙头经销企业和金融机构联合建设线上线下汽车销售综合平台,支持办好“五一”“十一”车展等大型汽车展销活动,鼓励汽车销售企业对消费者让利销售。(县发改局、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2.扩大家电消费。支持消费者购买I级能效绿色节能家电或“以旧换新”,鼓励大型家电销售企业、建材市场、家装公司联合促销、让利销售,依托国内线上支付平台定期发放家电家居消费券。(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3.促进成品油消费。科学规划成品油零售分销体系,完善成品油零售网络,扩大成品油消费。鼓励成品油零售企业开展让利促销活动,激发成品油消费动力。支持加油站拓展非油品业务,加快向综合服务站转型。(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二)服务消费扩容行动

4.提振餐饮消费。依托国内线上支付平台定期发放餐饮消费券,让利销售,扩大餐饮老字号和“咸阳名吃”影响力,立足地方特色美食街区,开展具有地域特色的陕菜推广行动。2022至2024年,全县限额以上单位餐饮收入同比增长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5.扩大会展消费。聚焦重点优势产业,积极争取在乾县举办国内外知名展会。鼓励引进国内外知名展会项目和会展企业落户我县。积极培育我县品牌展会、专业展会、消费业品牌展会,培育壮大龙头企业,逐步增强会展业对消费的拉动作用。(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招商局、县文旅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6.提升电商服务水平。鼓励消费品企业通过公共网络扩大商品销售,对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商品销售额同比增长超过全市平均水平5个百分点以上的重点限额以上单位,按一定比例给予奖补。鼓励零售企业利用新技术构建更多智慧零售新场景新业态,推广网订店送、无接触配送等服务新模式。加快建设县镇村电子商务和快递服务体系,进一步畅通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渠道。2022至2024年,全县限额以上单位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商品销售额同比增长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7.促进商旅文体融合发展。用好省市县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打造文旅消费商圈,激发旅游消费活力,丰富文化消费产品供给。挖掘体育消费潜力,加快发展普惠托育和家政服务,支持康养旅游,促进服务消费和商品消费融合发展。(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商务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三)消费平台升级行动

8.持续开展消费促进活动。因地制宜举办促消费活动,鼓励零售、餐饮等商贸企业分时节举办购物节、美食节,以及“黄金周”“双11”“双12”等线上线下大型促销让利活动。支持景区和旅游企业办好文化和旅游消费季、消费月等惠民活动。依法适当放宽户外促销、临时占道和宣传广告等限制。(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县城管执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旅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9.大力发展夜间经济。落实《关于加快发展夜间经济促进消费增长的实施意见》,鼓励创建夜间经济示范聚集区和夜间文化旅游消费集聚区,形成一批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商文旅结合夜间经济产品。(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商务局、县文旅局、县城乡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10.加快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落实省商务厅等17部门《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促进农村消费的实施意见》,建立完善县域统筹,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的县域商业体系,积极释放农村消费潜力。2022至2024年,乡村消费品零售额在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占比提升1-2个百分点。(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旅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四)消费品质提升行动

11.扩大中高端进口商品消费。加快建设进口商品免税店,支持跨境电商企业开设O2O进口商品线下体验店、跨境保税自提店,持续开展进口商品进超市行动,引导境外消费回流。支持鼓励企业参加进博会、消博会、广交会等重点经贸展会,扩大中高端消费品进口。(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旅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12.推广陕西名优地产品。发挥“陕西名优地产品销售联盟”作用,鼓励陕西名优产品企业抱团开拓国内外市场。加强苏陕消费协作,鼓励江苏企业加大陕西名优产品采购力度。支持企业参加国际国内重点展会,扩大陕西地产品销售,参照省商务厅补贴标准,对参展企业展位费、展品物流费、特装展位装修费予以适当补贴。(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五)市场主体培育行动

13.加强限上单位培育入库。建立全县限额以上单位“一对一”全覆盖服务机制,持续推进商贸企业和个体户“小升限”。参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促消费稳增长政策措施的通知》和江南国际收益 关于印发《乾县培育扶持商贸企业奖励办法》的通知,县财政专项列支,对全县年度消费增长做出突出贡献的限额以上企业以及年度纳入限额以上的名录库企业进行奖励激励。(县商务局、县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14.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根据《陕西省贯彻落实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实施方案》和《陕西省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力度的若干措施》,重点围绕国务院稳经济大盘33条、省政府39条、咸阳市稳定经济增长20 条、乾县稳定经济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等一系列惠企政策措施,协调商贸流通企业在“降、免、退、缓、贷”等减税降费融资担保等惠企文件政策兑现落实情况。(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商务局、县税务局、县金融办按职责分工落实)

15.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贯彻商务部等6部门《关于支持线下零售、住宿餐饮、外资外贸等市场主体纾困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鼓励金融机构加强普惠金融服务,满足企业合理资金需求,创新优化融资产品和服务,广泛开展政银企对接,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做优做强消费金融,支持金融服务畅通国内大循环,主动顺应消费升级新趋势,拓展消费市场。促进金融与教育、医疗、卫生、文旅、体育、交通等各项社会事业融合发展,推动金融资源向农村消费、重点消费、大宗商品消费等重点领域集聚。(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金融办按职责分工落实)

(六)市场供应保障行动

16.加强市场监测分析。建设全县消费市场监测系统和商贸单位数据库,完善指标体系、增加样本数量、拓宽数据来源,提高市场运行监测分析质量,全面客观实时反映消费市场状况。(县商务局、县税务局、县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17.健全应急响应机制。修订完善《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健全以批发市场、骨干超市、社区便利店为主的三级保供体系。做好极端恶劣天气、突发自然灾害等情况下的市场储备投放,确保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稳定。(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七)消费环境优化行动

18.完善消费信用体系。完善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和消费后评价制度,优化提升线上消费环境。健全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完善消费领域信用信息共享共用机制,为公众提供信用信息一站式查询和消费预警提示服务,稳步推进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县发改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19.强化市场秩序监管。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大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查处力度。深化“互联网+消费维权”模式,严格落实网购商品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对消费促进活动实施包容审慎监管,营造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支持第三方机构应用大数据建立消费环境评价体系。(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发挥“两稳一促”协调机制作用,建立消费促进工作专班,加强统筹协调,定期开展调度。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研究制定配套政策措施,统筹疫情防控和消费促进工作,细化实施方案,夯实目标责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横向协作、纵向联动的工作合力,推进计划深入实施,务求取得实效。

(二)加强要素保障。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出台的政策措施,支持消费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发展,发挥好财政资金示范引领和杠杆作用,对满足城乡便民消费场所用地予以支持保障。

(三)加强正向激励。根据《咸阳市促消费稳增长政策措施的通知》和《乾县培育扶持商贸企业奖励办法》,对促进消费增长效果明显做出突出贡献的限额以上企业、纳入商贸限额以上企业给予适当资金补贴,支持市场主体提升服务水平、扩容升级、优化保障等开展形式多样的促销活动。

(四)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电视、报刊和手机公众号、短视频等媒体作用,有效引导社会预期,广泛宣传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导向。及时总结推广各部门先进做法和典型经验,营造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城乡消费市场繁荣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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