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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县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 2022-07-01 20:06:49
来源: 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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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10424305359858H/2022-00447 主题分类 其他
文号 发布机构 乾县
公开日期 2022-07-01 有效性
主题词

为做好我县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办〔2022〕11号)、《咸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咸阳市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咸政教基字〔2022〕164号)要求,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教育公平,助推“双减”政策落地见效,营造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生态,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生对象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仅限于一年级和七年级。

一年级招收2016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乾县户籍适龄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特殊群体子女。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批准后报县教育局教育股备案。

七年级招收具有乾县户籍或学籍学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特殊群体子女中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入学原则

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县教育局统筹管理,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报名、同步招生。

三、招生范围

(一)公办学校按划分的学区范围和批次招生。

(二)民办学校在全县范围内招生。

2022年秋季,我县具备义务教育招生资格的民办学校2所:城关街道办小天鹅小学、城关街道办西关小学。

(三)任何民办学校不得跨县域招生。

四、入学办法

(一)城区公办学校(花口初中、长义初中、黉学门初中、黉学门小学、逸夫小学、高庙小学、西街小学、北街小学、北寺小学、青龙小学)招生入学

1.初中起始年级入学办法

花口初中、长义中学、黉学门初中起始年级入学学生,由教育局按照多校划片(城区)、填报志愿、四个批次的顺序确定入学学校。

城区花口初中、长义初中、黉学门初中3所学校负责采集本校六年级学生信息、收集资料;城关街道办小天鹅小学、城关街道办西关小学由毕业生所在学校负责采集信息、收集资料。经家长确认相关信息后,县公安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协同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核。

小学不在城区学校就读,七年级需要在城区学校入学就读的学生,可参照城内居住地所在小学的片区,将资料交相应的初中。

2.小学起始年级入学办法

城区小学入学由教育局按照单校划片、四个批次的顺序确定学生入学学校。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持居民户口簿(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同一户口簿),及相关资料到划片学校进行登记。

教育局对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根据各校入学登记情况,按照四个批次的顺序,确定学生入学学校。

(二)农村公办学校招生入学

适龄儿童少年,由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户口簿及相关材料在学区学校审核、登记。

全县农村学校均可接收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

(三)民办学校招生入学

1.公布招生资格学校及招生计划。6月30日,县教育局向社会公布具备招生资格的民办学校名单及起始年级招生计划。

2.资格审查。7月11日至7月17日,欲到民办(县域内)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家长,持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在县教育局教育股民办教育组进行入学资格审核,领取民办学校网上登记报名条。

3.网上报名。7月18日至7月21日,欲到民办(县域内)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凭网上登记报名条登录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平台进行网上登记报名。每人限报1所民办学校。

4.公布登记报名信息。7月23日前,向社会公布民办学校登记报名情况。

5.实施电脑随机录取。7月31日前,对登记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电脑随机录取,现场公布录取结果。未被报名的民办学校录取的,可以根据个人意愿,调剂补录到有余额的其他民办学校。

6.发放入学通知书。8月1日至8月3日,各民办学校向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发放《入学通知书》。

7.报到注册。8月30日至8月31日,适龄儿童少年持《入学通知书》到学校报到注册。通过电脑随机录取到民办学校但未按时报到注册而空余出的学位作废,不再补录。

(四)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申请在我县接受义务教育,按照“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指处于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一年级和七年级),随父母到乾县城居住,有学习能力的非乾县户籍的进城务工或经商人员子女;乾县非城区户籍离开户籍地到县城区合法稳定居住的就业人员随迁子女。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在乾县接受义务教育的(以下简称申请人),应持“四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办理入学。“四证”具体内容为:

1.居住证明:申请人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县合法稳定居住的证明,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现租住地物业或社区(村组)的实际租住证明。

2.户籍证明:提供申请人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户籍簿及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

3.务工证明:申请人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4.流出证明:乾县户籍的申请人,必须提供户籍所在地中心小学开具的流出证明;非乾县户籍的申请人,必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镇办开具的外地就读流出证明。

按照城区学校教育资源现状,以下公办学校接收拟在城区就读的随迁子女:

义务教育一年级:炳公学校、亓父小学、丈八小学、秦家庄小学、张家堡小学、高仁小学;

义务教育七年级:炳公学校、长留初级中学。

(五)特殊群体子女入学。残疾儿童少年由县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一人一策”提出教育安置意见、分类入学。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依据有关规定落实义务教育优待政策。

五、资料提交要求及时间

1、第一批: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学生

片区内户籍(原城关镇农户和城区居民,不含原长留、漠西、乾陵)的子女持学校划片区域内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庄基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适龄儿童少年与其法定监护人同一户口簿,户籍必须与实际居住地一致)到户籍所在地划片学校进行登记。县教育局安稳办协调城区各校在县公安局审核户籍资料。

资料提交时间:7月10日——12日( 3天)

2、第二批:城区户籍地与居住地不一致的学生

片区内户籍(原城关镇农户和城区居民,不含原长留、漠西、乾陵)的子女持学校划片区域内户口簿原件、房产手续原件及复印件(适龄儿童少年与其法定监护人同一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划片学校进行登记。县教育局安稳办协调城区各校在县公安局审核户籍资料,项目股协调城区各校在住建局审核购房资料、自然资源局审核房产资料。

资料提交时间: 7 月13 日——14日(2 天)

3、第三批:县城内有住房人员子女

非片区内户籍但县城有住房人员子女,到居住地所属片区对口学校登记,需提交: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流出转学就读证明(由户籍所在地小学、初中开据,一年级学生由户籍所在地小学和学区审核后校长签字并加盖公章;七年级学生由户籍所在地初中审核后校长签字并加盖公章)、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上的信息必须和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一致),购房发票或银行按揭手续(原件和复印件)。县教育局项目股协调城区各校在住建局审核购房资料、自然资源局审核房产资料。

资料提交时间: 7 月15 日——16日( 2天)

4、第四批:随迁子女

随迁子女上一年级的在丈八小学、炳公学校、高仁小学、亓父小学、秦家庄小学和张家堡小学等六所学校中选择一所学校登记,需提交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流出转学就读证明(同上)、居住证明(住房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必须加盖村委会或社区公章)、劳动务工合同(需提供用人单位的用工合同,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者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由学校造册登记,学校负责对所有的劳动务工合同审核、并联系市场监管局工商营业执照进行审核。

随迁子女上七年级的在炳公学校、长留初中等两所学校中选择一所学校登记,提交资料同一年级。

提交资料时间: 7 月17 日 ——18日( 天)

5、特别说明

(1)第三批人员子女在提交资料时,必须填写服从调剂,不服从调剂、不填报志愿者返回原籍学校就读。

(2)家长应按时在学校登记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资料,逾期责任自负。如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查实,取消学生城区学校入学资格,并严肃追究资料提供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工作进程

1、县政府7月3日发布招生入学公告。

2、7月4日--- 7月10日各校广泛宣传招生政策。

3、7月 10日---7月18日各校收缴资料、进行严格审核、分批次登记造册,于7月20日前将信息汇总表上报教育局。

4、7月21日---7月27日,公安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和市场监管局对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 7月 29日前,将审核结果转交教育局。

5、8月10日起,县教育局根据入学登记情况和学校新生入学学位数,对符合条件的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管理。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实行“市级统筹,以县为主,属地管理”的工作机制。县教育局制定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建立全县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平台,发布招生入学相关政策和信息。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具体负责全县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组织实施、信息公开、学籍管理和督查落实。对县域内民办学校招生工作逐一研判,“一校一策”制定招生入学方案。完善部门协调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积极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切实保障特殊群体子女入学。

(二)做好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坚持“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坚持公办学校接收为主,不断提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对公办学位不足的,可以通过政府购买学位的方式安排在民办学校就读。加强与公安部门的沟通协调,认真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关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等规定要求,完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时限要求,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应入尽入。积极探索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机制,不断完善积分规则。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的,县教育局予以统筹安排。

(三)严格招生程序。在编制招生计划、划分学区范围等重要环节时,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确保政策的科学、严谨、公平、公正。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不必要的证明材料,优化简化招生流程,及时向社会公布入学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学校不得把预防接种证明作为入学报名的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加强招生计划管理,确保不新增“大班额”,并逐步消除“大校额”。

(四)广泛宣传招生政策。加强学区划分、招生办法、资格条件、时间安排、民办学校招生政策等群众关注的政策宣传。县教育局和学校设立咨询台,明确负责人员,及时为群众解读招生入学政策,解答疑问。及时对学龄人口变化趋势预测分析,对出现常住人口中适龄儿童逐年增加、学位供给紧张的情况,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合理引导家长预期。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稳妥处置招生工作中的矛盾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持续加强控辍保学。落实控辍保学“七长责任制”,严格执行“一册两表四书”,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对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失学、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严禁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要准确掌握在户籍地外入学学生情况。凡从户籍地流出到县市区以外借读的学生,必须持由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和镇办开具的外地借读流出证明。

(六)坚决禁止违规招生。任何义务教育学校不得组织或通过培训机构变相组织提前招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变相“掐尖”选生源;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优秀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各种费用: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以集团化、联合体等名义进行招生。

(七)规范学籍管理。11月1日前,完成小学新生注册和初中新生学籍接续。严格落实学生“人籍一致,籍随人走”,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为违规招生建立学籍。

(八)切实加强民办学校招生管理。根据民办学校办学条件、管理水平、办学质量,对其招生计划逐一审批。任何民办学校都必须通过网上报名,按规范程序招生。超计划、违反程序招生的,一律不予建立学籍,学校更不得学期中间违规接收插转生、借读生。

(九)加大处罚问责力度。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设置咨询(举报)电话和网上举报方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查处违规招生行为。对有违规违纪招生行为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造成恶劣影响的,对学校校长予以免职,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维护良好的教育生态。

乾县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日

附件:

乾县2022年秋季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城区学校学区

序号

学校名称

学区服务范围

1

黉学门小学

城内东大街以南(含东大街两对面)(南什字→铜牛广场什字)、东二环南路以西、南二环以北范围内方块及洲小村,南大街以东;南十字至北十字以东、盐店巷以南、风水台街(乾师十字至高庙十字)以西内方块。

2

高庙小学

北大街(不含)以东、东二环北路以西、泰山庙街以南、东大街以北及豪润锦华城小区(不含桥子口什字→三眼桥什字以北)。

3

逸夫小学

东二环北路以东、西兰路以西(含工业区至东二环南路以东)、南二环路以北,旅游路以南范围内。

4

北寺小学

北大街(不含)以西,大唐小镇(含大唐小镇)以东,亓家上坡(含亓家上坡)以北,玉林村(含玉林村)以南范围内(含亓家上坡、段家巷、新开巷)。

5

西街小学

正街至南大街以西,西转盘以东,南二环以北,步家巷(不含)以南,北十字至桥梓口十字街道两侧范围。

6

青龙小学

西兰路以东,靖庄路以西,丈八村以南,西兰路以北范围。

7

北街小学

北大街桥梓口十字以北、马家坡(含马家坡)以南,钟楼巷(不含)以东、泰山庙街至盐库十字(东环北路以西);桥子口什字→三眼桥什字以北范围。

8

黉学门初中

按照多校划片的原则,招收城区内符合条件的学生。

9

花口初中

10

长义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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