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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政发〔2021〕3号关于印发《乾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 2021-04-21 18:23:16
来源: 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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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10424305359858H/2021-00016 主题分类 其他
文号 乾政发〔2021〕3号 发布机构 乾县
公开日期 2021-04-21 有效性
主题词

乾政发〔2021〕3号

乾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乾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城关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机构:

《乾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已经2021年县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乾县人民政府

2021年4月7日

乾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

为巩固提高我县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和“双高双普”创建成果,推动义务教育向高水平、高质量的优质均衡方向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 <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 的通知》《陕西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意见》以及《咸阳市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优先发展教育事业,以促进教育公平为取向,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以推进教育教学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基本服务均等化为目标,以优质均衡评估标准为工作标杆,着力解决义务教育发展不均衡、不充分等问题。进一步缩小城乡、校际、群体差距,使我县教育治理水平显著提高,教育投入稳步增加,保障机制不断完善,学校布局科学合理,办学标准全面达标,资源配置更加均衡,师资队伍全面加强,教育公平充分体现,教育质量整体提升,群众满意度保持高位,全面实现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工作原则

1、依法保障,形成合力。坚持优先发展教育,充分保障义务教育优先规划、学校建设优先实施、教育投入优先保证,积极促进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公平化。依法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和职能部门责任,形成县镇联动、部门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推进机制,凝聚强大攻坚合力。

2、抓住关键,突破重点。坚持统筹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坚持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和提升质量并重,着力推进办学条件、师资队伍均衡化配置,保障每一名孩子享受公平有质量的义务教育。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丰富和提高办学内涵,促进中小学生全面发展。

3、改革创新,稳步推进。深化义务教育教师管理和教育教学改革,构建城乡一体的义务教育学校优质均衡发展机制。坚持因地制宜、“一校一案”,补短板、上水平,整体推进,有计划、有步骤地实现创建目标。

4、强化督导,以评促创。构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监测评估机制,动态掌握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和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建立监测评估公告制度,强化监测评估结果运用,加大整改力度,使全县义务教育公平、质量、内涵、特色得到全面提升,如期完成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任务。

三、组织机构

为了保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顺利推进,成立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督查室、县委编办、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卫健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审计局、县民政局、县扶贫开发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融媒体中心、县妇联、县残联、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及各镇办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乾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教育局局长侯佼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四、工作任务

(一)均衡配置办学资源

1、进一步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切实落实教育经费投入责任,依法保障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优先保障义务教育经费及时、足额落实到位,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建立教育经费稳定增长机制,确保义务教育财政拨款增长比例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比例。保证按照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义务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职工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并全额用于教育。对在校生规模不足100人的义务教育学校和教学点,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补助资金,对农村寄宿制学校按在校生年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保障中小学教师培训经费和特殊教育经费,确保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6000元。(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教育局)

2、优化学校布局规划。根据城镇化推进程度和学龄人口数量及其增减趋势,科学合理布局学校,符合国家规定要求。重点做好城镇人口快速增长区域的配套学校布局规划,有效缓解城区入学压力,逐步消除“大班额”。确保小学、初中规模不超过2000人,九年制学校不超过2500人;小学、初中所有班级学生数分别不超过45人、50人。完善中小学校布局规划,并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规划,做好衔接并严格实施。制定乾县2021-2025年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布局规划,确保教育资源布局与城市建设、社会发展相适应。(责任单位:各镇办、县自然资源局、县审计局、县住建局、县教育局)

3、巩固提升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水平。按照《陕西省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确保新建学校建成一所、达标一所。对现有学校,组织全面核查,补齐短板,确保达到新的建设标准。做到“四统一”,即: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小学、初中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分别达到4.5平方米以上、5.8平方米以上;小学、初中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分别达到7.5平方米以上、10.2平方米以上;小学、初中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分别达到2000元以上、2500元以上;小学、初中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分别达到2.3间以上、2.4间以上;小学、初中每12个班级配备音乐、美术专用教室1间以上,其中,每间音乐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6平方米,每间美术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0平方米。加大城乡薄弱学校扶持力度,特别是加强配套设施、仪器设备等方面的建设及教室灯光、课桌凳等学生用眼环境的改善。继续重视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与管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后勤保障。加快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和智慧校园建设步伐,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发展,进一步缩小县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城乡之间、校际之间办学差距,实现优质教育资源联通共享。学生用计算机按最大班额达到生均1台;教师办公电脑达到每人1台;教学点师生与结对帮扶城镇学校或与优质学校师生通过同步课堂,利用公开课、在线答疑辅导等形式,实现在线共同上课、教研和交流。全县形成以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均衡化优质化现代化的发展态势。(责任单位:各镇办、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审计局、县教育局)

4、优化教育发展环境。加大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坚决遏制侵占学校资产的现象,对于侵占学校资产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严肃处理,保证学校有独立的办学空间。定期开展校园周边安全隐患排查,健全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长效管理机制,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责任单位:各镇办、县自然资源局、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教育局)

(二)合理配置教师资源

1、配齐配足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按省定教职工编制标准核定教职工编制,完善新教师招聘计划,每年通过人才引进、赴高校专场招聘、事业招聘考试等方式及时补充紧缺学科教师。优化招聘教师学科结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增加农村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等学科教师数量,加快解决农村地区中小学部分学科教师短缺问题。学校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上岗率达到100%;小学、初中达到每百名学生分别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4.2人以上、5.3人以上;小学、初中每百名学生分别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均达到1人以上;小学、初中每百名学生分别拥有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数均达到0.9人以上。探索设立教师人力资源库和后勤岗位购买服务,保障配足配齐师资。(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

2、推进教师管理体制改革。实施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管校聘、统筹使用、城乡一体化管理”改革。完善“县管校聘”的教师管理体制,建立编制部门、人社部门分别核定教职工编制总额和岗位总量,教育局统筹配置机制,完善学校自主用人制度。积极推进中小学教师岗位聘任管理改革,逐步推行全员竞聘,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教师岗位聘任制度。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定期交流轮岗,探索建立优秀教师、短缺学科专业教师城乡支教、跨学校任教、学区内走教、跨学段兼教制度,建立体育、音乐、美术、英语等学科教师镇办、学区统筹使用,到教学点走教支教,城镇学校对口帮扶,城镇学校教师定期轮流到教学点任教的制度。鼓励支持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挂职交流、县域流动,充分发挥名校长、名教师的示范辐射作用,实现优质教师资源的城乡共享和均衡配置,促进师资配置更加合理,教师队伍更具活力。全县每年交流轮岗教师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

3、提升师德水平和队伍素质。开展多种形式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构建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加大名师、名校长培养、培训力度,提升教师业务水平和学历层次。落实“国培计划”,完善教师分岗、分类、分层的终身学习和发展体系,确保教师5年360学时培训完成率达到100% 。全县学校按照不低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加强校本培训、校本研修,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教师专业素质,确保教师能熟练运用信息化手段组织教学,设施设备利用率达到较高水平。改革完善学科教学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审办法,有效利用绩效工资、职称评定、职务晋升等激励机制,让优秀教师有更大的发展。(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教育局)

4、完善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健全和完善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确保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本县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按规定足额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量,全面落实教师乡镇工作津贴。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建立健全教师的奖励性绩效考核机制。(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

(三)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

1、坚持依法规范办学。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免试”的招生原则,规范招生行为,确保城区和镇区公办小学、初中(均不含寄宿制学校)就近划片入学比例分别达到100%、95%以上;全县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50%,并向农村初中倾斜。加强招生工作监督管理,严格控制班额,确保小学、初中所有班级学生数分别不超过45人、50人。完善学籍管理平台,规范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建立健全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业质量评价体系,科学评价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不单纯以升学考试成绩奖惩学校和教师,不举办或变相举办重点校、重点班。严格执行学生的作息时间,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切实保护学生身心健康。(责任单位:各镇办、县司法局、县教育局)

2、实施精细管理。贯彻依法治校基本理念,加强义务教育学校章程和制度建设,实现学校管理与教学信息化。全面落实校园精细化管理,着力培育优良的校风、教风、学风。突出理念引领和办学特色,提升学校的管理质量、教育质量和办学品位。积极推动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建设优美校园环境,发展办学特色,确保所有学校德育工作、校园文化建设水平达到良好以上。建立和完善教师管理和激励机制,重视发挥教师主人翁意识和团队精神,充分调动教师教书育人和参与学校管理的工作积极性。(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3、强化育人质量。完善教学质量监测和评价导向,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坚持德育为首、五育并举,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大力开展国情国防、道德法制、革命传统、心理健康、生态环境、毒品预防、传统文化等专题教育,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创新思维、实践能力和健全人格。加强思政课,上好体音美课,落实综合实践活动,开发校本课程,采取多种形式,强化劳动教育,增强学生劳动素养和劳动技能。认真落实中小学生近视防控各项措施,切实增强学生健康素质。深化学校体育工作,坚持“两课两操”,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的校园阳光体育活动,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合格率达到90% 以上。大力培育和扶持学生社团建设,广泛开展体育、艺术、读书、科技等活动,提升学生核心素养和综合素质。(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四)保障教育公平

1、保障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进一步强化流入地政府为主、公办学校为主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政策,并将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纳入城镇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完善随迁子女入学资格联审机制,依法保障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司法局、县教育局)

2、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6〕32号)要求,切实加强留守儿童的教育关爱保护以及困境儿童的教育保障工作。落实属地责任,建立家庭、政府、学校尽职尽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促进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建立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库,全面掌握留守儿童基本情况。加强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和救助保护,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确保留守儿童人身安全。着力构建家校与社会共同关心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教育网络。(责任单位:各镇办、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妇联、县教育局)

3、保障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落实以特殊教育学校为主体,以随班就读为重点的“三残”儿童入学保障体系。成立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加强特殊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加快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资源教室建设,强化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工作的指导管理,完善特殊教育服务体系。落实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提高特殊教育教职工津贴标准。补足配齐特殊教育教职工,加强特教师资培养培训。不断完善特教办学体系,推进特殊教育向学前和高中阶段的延伸,巩固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确保全县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以上。(责任单位:各镇办、县财政局、县卫健局、县妇联、县残联、县教育局)

4、强化教育帮扶。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习困难学生帮扶制度,确保义务教育巩固率达标。坚持依法控辍,提高质量控辍,落实扶贫控辍,强化保障控辍。加强部门协作,落实“七长责任制”,完善联控联保机制、动态监测机制,全县初中三年巩固率达到95%以上。建立留守儿童少年关爱帮扶体系,加大对学习困难学生的教育和学业辅导力度。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确保应免尽免、应补尽补。深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提高营养膳食质量。(责任单位:各镇办、县扶贫开发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教育局)

五、实施步骤

全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从2021年1月开始,至2023年12月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2021年1月至2021年3月):制定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召开动员会议,全面安排部署全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

(二)实施阶段(2021年3月至2022年12月):根据《陕西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意见》,从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社会认可度四个方面内容进行查漏补缺,重点从义务教育学校在教师、校舍、仪器设备等方面的配置水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的工作成效;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学校管理水平、学生学业质量、综合素质发展水平;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落实教育公平政策、推动优质资源共享,以及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考试评估制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取得的成效等方面进行对标落实。

(三)迎验阶段(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迎接国家教育督导委员会对我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评估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工作领导,明确部门职责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完善相应的工作机制,统一组织、协调和指导各项创建工作,出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相关政策文件;针对创建过程中的主要问题,各有关镇(办)、部门要制定方案、落实责任、有效解决,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全面抓好落实,确保我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有序推进。

(二)严格督查考核,提高工作实效

积极推行督查通报制度,县委督查室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镇办、相关部门开展专项督查,及时予以通报。把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任务列入镇办、相关部门的年度考核任务,确保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任务如期完成。

(三)注重宣传教育,营造创建氛围

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大力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宣传工作,宣传党的教育方针,讲好乾县教育故事,让社会及时了解我县教育改革发展的新进展、新成效,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教育、支持教育、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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